福建银监局:银行要有“卖者有责”观念
 2008-04-01 00:04:53  记者 周昆

    日前,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福建省银行业社会责任年活动动员大会”,启动了我省银行业社会责任年活动。

    福建银监局局长杨小苹表示,“福建省银行业社会责任年活动”将从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发展绿色信贷、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帮助弱势群体、健全风险控制、提升价值回报等方面推进实践银行业的社会责任。在银行业诚信经营方面,着重提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银行树立“卖者有责”观念,有效提示风险、披露信息,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加强客户投诉管理,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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