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眼睛 判赔6万元
 2007-05-16 00:15:21  记者 何珍 通讯员 积营 志坚 迎霞

    三明尤溪县梅仙镇村民黄某绵,因建房问题与邻居黄某武发生争吵,一拳打伤对方右眼。经司法鉴定,黄某武的右眼伤势为轻伤二级。5月14日,记者从尤溪县人民法院获悉,黄某绵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黄某武经济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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