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手机电池一成不合格
省工商局昨日公布2005年流通领域手机电池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2005-10-19  记者 韩慧英 通讯员 陈孔霖

    本报讯近日,省工商局组织对福州市区市场上的手机电池质量进行专项监测,共监测抽查了40个样品。昨日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36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0%。

    此次在福州市区共抽查了6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飞毛腿”“亚力通”“超力通”“德赛”“太古”“高新”“海陆通”7种品牌的手机电池。监测发现的手机电池质量不合格主要原因有,设计工艺不够完善,以及电池容量有人为的“短斤少两”现象。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电池时,应尽可能选购知名品牌的商品,并认真查看商品的标签标志。拒绝购买一些价格过于低廉、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商品。

    此次抽查中,有2种品牌的4个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

    1.“短路保护性能”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和记电讯有限公司东街电讯商场销售的由深圳市亚力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亚力通”牌、型号规格为YLT-V998(适配摩托罗拉V998等机型)、生产日期为2005年3月的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就发现在安全性能——“短路保护性能”项目试验中出现冒烟、起火等现象。

    2.放电性能不合格。如:福州和记电讯有限公司东街电讯商场销售的由深圳市亚力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亚力通”牌、型号规格为YLT-NK6110的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福建汉坤大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由深圳市亚力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亚力通”牌、型号规格为YLT-NK3310的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这两种电池放电性能指标均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商品标志不规范。如:福州市鼓楼区怡和通讯器材商店销售的由福州信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古”牌、型号规格为T-K880的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没有电池的正负极标志,这可能会给消费者的使用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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